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根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退役军人办发〔2020〕34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相关要求,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第二批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且已在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培训机构目录备案,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机构涵盖范围
申报机构可涵盖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多种类型。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
签约培训机构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6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
具备基本条件和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可到企业注册地省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省属高校、职业院校可直接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申报(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81号)。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
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存档):培训机构法人身份证,办学许可证,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备案证明、管理人员花名册、培训资料等;并填写《河南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申报表》、《河南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两个表格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版)。
四、受理签约
受理机关根据申报培训机构申请,通过与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择优选择拟签约培训机构,按要求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五、签约后相关职责
培训机构签约后,作为河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合作机构,授权开通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平台签约机构账号;按要求接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配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培训效果评估;按规定开展退役军人培训,负责为参与就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学员推荐就业。
六、其它事项
除公告指定受理单位外,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个人代理该申报事项。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395—311703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