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直单位招聘8人

发布时间:2024-07-18 15:30    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市直单位招聘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其中困难高校毕业生2名)
      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其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2名),招满为止。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漯河技师学院等单位,招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6名,主要从事保洁、宿管等岗位。
     国家统计局漯河调查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困难高校毕业生2名,主要从事机关辅助性岗位。
二、招聘条件
     市区常住人口,且已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困难家庭(低保/残疾人/特困职工/脱贫监测户/享受助学贷款)中就业困难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5、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单亲家庭成员;
6、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7、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8、其他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符合条件人员,请到常住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劳保所办理《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状态,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现场审核报名登记。已认定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本人携有关材料到市局就业促进办4楼412室进行现场审核,(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等)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表和承诺书;
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和近期1寸照片;
2.属于零就业家庭的,需携带户口本;属于高校毕业生的,需携带毕业证等。
四、人员待遇
      聘用期限最长为三年。月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负担,从事困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用人单位还给予相应补助。
     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事宜,请与当地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联系咨询。
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395-3158991 张老师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