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漯河市“十佳”转业军官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 16:57    信息来源:市局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安置科、 复员退伍军人移交安置科     阅读次数:

市委各部委,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县区、功能区党(工)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退役军人安置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了国防和军队建设。广大转业军官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始终发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安置单位和各级退役军人工作者尽职尽责,满腔热情地为退役军人服务,为退役军人安置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进一步鼓足干劲,开创全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新局面,经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漯河市“十佳”转业军官、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1.“十佳”转业军官评选范围:转业到我市工作的转业军官(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转业军官和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任务完成得好、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

3.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名额分配

全市“十佳”转业军官10名,全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单位10个,全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个人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转业军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听党话、跟党走,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传承人民军队优良传统,不忘初心,永葆本色,在经济社会发展、文明实践、乡村振兴等工作中表现优秀,得到广泛认可。

3.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工作业绩突出。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在本职岗位上贡献突出,事迹感人,在广大退役军人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4.无违纪违法行为,无违反诚信原则等问题。

(二)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要求,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

3.带头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积极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在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4.坚持以人为本,主动为退役军人服务,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积极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社会反响好,退役军人评价高。

(三)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退役军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策精通,业务精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心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3.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操守,得到单位和退役军人的普遍认可。

4.无违纪违法行为,无违反诚信原则等问题。

三、评选方法

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十佳”转业军官、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整个评选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2日-9月22日)

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漯河市“十佳”转业军官、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评选活动的目的、范围及要求,动员广大转业军官及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相关单位和个人踊跃报名参评。

(二)推荐评选阶段(9月23日-10月20日)

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对推荐对象要经过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公示等必要的民主程序,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直及驻漯有关单位分别推荐1名“十佳”转业军官和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中择优评选出10名“十佳”转业军官和10名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个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由各县(区)、各单位自荐,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中择优评选出10个单位作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评选对象材料分别由各县(区)、市直驻漯有关单位负责整理、审核,于2023年10月13日前将《审批表》报送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htyjrswj@126.com)。《审批表》一式3份,表内“简要事迹”内容不超过800字。参加评选“十佳”转业军官和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个人的,须同时报送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证明各一份。(《审批表》详见附件)

(三)公示阶段(10月23日-10月30日)通过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评选出的“十佳”转业军官、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总结宣扬阶段(10月31日-11月30日)为评选出的“十佳”转业军官、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奖牌,大力宣扬先进事迹,在全市营造“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坚持挖掘先进典型与宣扬先进事迹并重,统筹做好推荐评选和典型宣传工作,引领全社会主动关心支持退役军人事业,把评选过程转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公平公正。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推荐名额、评选程序及要求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推荐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要严把推荐对象的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优中选优,切实把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典型推荐上来,确保推荐对象事迹过硬、代表性强。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要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

(三)坚持典型激励。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将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贯穿评选工作始终,深入挖掘先进典型,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典型的励志故事和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学习优秀退役军人、关心支持退役军人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师舒卿 郑亚峰

电话(传真):0395—3157029、3156769

电子邮箱:lhtyjrswj@126.com

地址: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军转干部移交安置科

附件:

1.全市“十佳”转业军官审批表

2.全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

3.全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中共漯河市委退役军人事务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

附件:

  • 附件1.全市“十佳”转业军官审批表.doc
  • 附件2.全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doc
  • 附件3.全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