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漯河市双拥共建示范单位推介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局双拥工作科    发布时间:2023-08-25 10:30    浏览次数:

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漯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漯河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漯河市双拥共建示范单位推介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市直及驻漯各单位有关部门,驻漯各部队: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承军爱民、民拥军光荣传统,扎实开展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纪念活动,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爱国拥军热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漯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双拥办决定联合开展漯河市双拥共建示范单位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通过双拥共建示范单位推介活动,推出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关心国防事业发展,支持部队建设的先进典型,不断激发各级争先创优热情,在全社会掀起新的双拥热潮,持续巩固发展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团结,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漯河增添浓彩。\

二、推介范围和名额

(一)推介范围

乡镇(办事处)、社区(村)、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驻漯部队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推介名额

双拥共建示范单位[乡镇(办事处)、社区(村)、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各县(区)推荐不少于3个,功能区推荐不少于1个,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可根据情况推荐。双拥共建示范单位(驻漯团级及以下单位),驻漯部队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三、推介条件

1.单位领导重视双拥工作,将双拥共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有专人负责双拥工作,组织领导、军民共建、帮扶服务等方面制度完善并有效落实。2.双拥活动开展经常,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互动,双拥氛围浓厚、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3.地方单位落实拥军优抚政策,在关心支持部队建设,帮助解决军人家属就业、子女入学,服务关爱退役军人群体等方面表现突出。

4.驻漯部队把驻地当故乡,广泛开展爱民为民活动,树立和维护人民子弟兵的良好形象,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5.已获市级以上同类荣誉的不再参评。

四、推介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各单位按照评选范围、标准和名额组织推荐,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推荐阶段(9月12日前)各县(区)双拥办、各单位于2023年9月12日前将《漯河市双拥共建示范单位审批表》、申报事迹材料(表格一式3份,申报事迹材料控制在2000字以内)报送市双拥办,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hsycj@163.com)。推荐对象是事业单位的,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推荐对象是社会组织的,须征求民政部门意见;推荐对象是企业的,由县(区)出具意见。

(二)初评阶段(9月13日至9月22日)市双拥办组织召开初评会,对各县(区)、各单位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初步审核,研究推荐初审名单。

(三)终评阶段(9月25日至9月29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召开终评会,结合推介条件和初评意见,择优确定双拥共建示范单位推选名单。

(四)宣传阶段(10月份)推选名单确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发布公告,并适时为双拥共建示范单位授牌,给予广泛宣传推介。

五、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拥共建示范单位推介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认真抓好遴选、考察、推荐工作。要通过推介活动的开展,树立典型、宣扬先进,弘扬正气,激发各级爱国拥军热情,进一步巩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各种形式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大力营造社会化拥军的浓厚氛围,使社会各界深刻认识开展好新时代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各界主动拥军、服务拥军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严格程序,做到坚持标准,好中选优。要按照评选的具体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把活动引向深入,通过评选,评出先进、评出典型,评出标杆,从而激发各级参与双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我市双拥工作水平。联系人:刘家彤电话:3177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