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是弘扬双拥优良传统、做好双拥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推动双拥工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的有效途径。
双拥模范城(县)是党政军民共同的政治荣誉,是双拥工作成绩显著,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并经过规范的推荐评选程序命名的先进典型。现行的双拥模范城创建包含两个层面,即国家级双拥模范城,由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命名,每四年一次;省级双拥模范城,由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也是每四年命名一次,与全国双拥模范城交叉进行。
第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时间为1991年。1月10日至16日,当时的民政部和总政治部在福州市召开了全国“双拥”工作会议,这也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双拥”工作会议,大会命名了10个市(县)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邓小平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题写了奖匾。为了表达人民军队爱人民、人民军队人民爱的鱼水情深,时任中共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满含深情地写下了《军民情·七律》:“挽住云河洗天青,闽山闽水物华新。小梅正吐黄金蕊,老榕先掬碧玉心。君驭南风冬亦暖,我临东海情同深。难得举城作一庆,爱我人民爱我军。”从此以后,全国各地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创建双拥模范城热潮。
1992年1月,当时的民政部、总政治部命名了39个双拥模范城(县)。1993年11月,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首次颁发了《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制定了双拥模范城(县)的基本标准,全国每三年命名一次,省级每两年命名一次。2006年修改为全国每四年命名一次,省级每四年命名一次。现行《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办法》于2015年颁布,全国和省级分别每四年一届,并在2019年进行了机构调整改革后的修订。2021年《河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办法》修订。历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时间分别为1991、1992、1993、1994、1997、2000、2004、2008、2012、2016、2020年,共计11届。河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时间分别为1991、1992、1995、1998、2002、2005、2009、2013、2017、2022年,共计10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