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有关负责人就央企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9-09-11 17:39    信息来源:退役军人事务部     阅读次数:

央企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

退役士兵情况问答

当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有哪些?

政府安排工作对象主要有4类:

①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

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

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

④烈士子女士兵。

另外,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对这部分退役士兵,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都被安排在什么类型的单位?

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是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主体。其中,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低于80%。

政府是如何确定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岗位的?

全国普遍把文化考试与档案考核相结合,坚持“考试考核,阳光安置”的办法,按照“下达安置计划、组织考试考核、综合评价排序、自主选择岗位、公示安置去向、办理手续上岗”的程序对符合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进行岗位安置。通过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使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能够得到优先安置,确保了公平公正。通过向社会主动公开岗位计划、双考成绩和选岗结果,使安置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运行。

待安排工作期间有些什么待遇?

一是社会保险接续方面: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全部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个人不缴费。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军地相关部门协同做好保险关系接续,确保待遇连续享受。

二是生活补助方面: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

怎样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在国有企业的待遇?

退役士兵享受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待遇。军龄10年以上的,接收的企业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出台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措施,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对拒绝履行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任务的单位进行责任倒查,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处罚,督导相关单位保质保量落实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趋势是什么?

201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要通过分类推进改革,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从单位改革趋势来看,现有事业单位将通过重新分类、整合、转制、撤销等方式进行分类改革。首先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职能调整后,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从待遇来看,改革后,保留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同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转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哪些中央企业在接收安置退役士兵?

中央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资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传承红色基因,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命脉的中坚力量。目前国资委监管的96家和财政部监管的27家财政金融类共计123家中央企业,在党和国家政策指引下主动承担国防义务,每年按照新招录用工的5%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军人,特别是退役士兵将成为中央企业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源。

中央企业用工结构是怎样的?

中央企业用工一般分为批复用工、市场化用工等多种类别,随着改革开放后的市场化改革,更多的中央企业采用市场化用工制度,按照职业经理人对人才进行管理使用。

入职中央企业的工资福利待遇怎样?

中央企业的工资福利待遇都在各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线以上,随着岗位晋升到一定职位,部分企业实行年薪制。

入职中央企业后会存在下岗问题吗?

当前国家对部分中央企业提出去产能的任务要求,同时要求不能因为去产能辞退员工,要通过转化职业、技能培训、转岗的方式进行妥善安置,做到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转岗不下岗。

 

中央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是一项传统性工作,建国以来,数以万计退役士兵安置到央企工作,成为推动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许多行业企业都有退役士兵建功立业的深厚足迹和感人事例。

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后,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范围大幅度调整,同时,他们普遍服役时间长,对部队建设贡献大,应当得到较好安置。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拿出一些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主动帮助解决好退役军人、职工安置工作”。

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精神,迅速开展相关工作的对接、调研和安排部署,明确要求系统内央企积极承担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悉心指导央企合理安排用工计划,各中央企业率先垂范,勇担使命,在国资委等部门的指导下,研究新时期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新路子,确定按照企业系统新招录职工数量的5%接收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这一办法在2016年中央有关文件中再次予以明确。中央文件下发之后,我们即试点向部分中央企业下达接收计划,在军地产生了较大的反响。

今年是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的第一年,部党组要求各项工作高起点布局谋划,按照这一要求,我们以退役士兵满意度为导向,聚焦安置质量和岗位落实,进一步改进编制办法,规范工作程序,全面组织实施了2018年央企接收计划编制下达工作,各相关部门、各中央企业积极支持此项工作,全程主动衔接、密切配合,确保了这项工作顺利实施。

今年中央企业接收退役士兵工作有四个新特点:

一是首次实现中央企业全覆盖,国资委和财政部监管的123家中央企业全部纳入下达计划范围。

二是首次举办面向所有中央企业的培训班,通过政策讲解、深入基层部队调研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了各中央企业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

三是首次将安置计划精确到岗位,对安置任务重的省份给予倾斜,提高了岗位数量与安置任务的匹配度。

四是启动使用数据对接系统,实现工作进展情况实时动态掌握。

伴随着我国改革强军的铿锵步伐,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按照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统一部署,在强化宣传引导、强化跟踪指导、强化督导落实等方面持续用力,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抓好政策落地见效,为退役士兵就业选择提供更广空间,为他们成长成才搭建有力平台。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优化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央企接收退役士兵工作制度化、标准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