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助
发布时间:2022-02-16 18:29 信息来源:信箱 阅读次数:
黎鑫伟:本人1995年12月从郾城区裴城镇入伍,2007年12月复员自主就业。按照正策我是否有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另外我入伍时镇里面让交700元军人养老金,不知是否有用?
答复:根据《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民文〔2013〕118号)文件第二章第四条规定:
凡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并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
而黎先生1995年入伍,2007年退伍,因此不再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范围之内。
关于反映军人养老金的问题,建议黎先生咨询相关对口业务部门。